服貿協議中規定哪些大陸人士可以來台?

(1)投資人 (2)管理人員. 並不包含大陸勞工.

陸資在營造業的持股比例不得高於12%, 印刷業則為50%以下.

服貿很多地方是講台灣的主控權未消失, 果然?

美髮, 修車, 餐飲, ....則強調台灣本身的競爭已十分激烈, 未必會吸引大陸?

電信, 郵務, 運輸, ...等攸關個人和國家的私密是否成為一大隱憂?

許多驚懼可以消弭, 許多疑慮也該澄清.

這是政府和國民都應盡的責任, 該怒則怒, 莫要人云亦云.

咱不怕服貿, 卻擔心自家貪財的心和沉淪的志.

 

 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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