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載西班牙在四年前早已行文台灣, 聲明橄欖油買銷量不合理的問題.

也就是台灣的西班牙橄欖油用量高於進口量.

若這是真的, 那台灣某些機構(衛福部?)早就該查明或根本知情真油混假油了, 悲!!!

古代官者為大, 事實上"官"字往往該排在士農工商之後. 

在美國發生這種事, 奸商會被國民告到三代都賠不完, 賠個幾百億美金不是沒有過.

在日本, 政府也早就出面接手了, 該扣押的扣押, 該銷毀的銷毀, 該賠償的賠償.

食安問題都可以判內亂罪了, 奸商們還滿街趴趴走. 

小馬哥, 您是真有說不出的苦衷, 或不幸腦殘了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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