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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日晚歸, 交通號誌已轉為閃紅燈,
經過交叉路口時, 常見車輛於主幹道上呼嘯而過, 車速不減, 無視閃紅燈的意義.
這又是法治的素養不夠, 為什麼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?
就算是主幹道上的車輛遇著了閃紅燈也得完全停下(fully stop), 再開動.
尤其是摩托車騎士, 不要認為每個車主都守交通規則, 都看得到你.
也不該趁橫向來車因閃紅燈停下, 自己懶得再停, 直開而過.
閃黃燈則是減成慢速通過, 不是左右看看而已, 莫要輕忽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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