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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傳台灣一竹科男子赴韓旅遊, 返台後發燒上呼吸道感染.
還好檢驗結果為陰性, 不是MERS.
拜託拜託, 洽談重要公事那是沒法, 必須得去, 旅遊? 別害人害己了!!
取消既定的旅遊行程固然難過, 訂金也沒了, 但要能權衡輕重, 別和生命開玩笑.
我一向認為這類人物應判刑, 罪名是"公共危險"罪.
為什麼明知有極大風險還要去? 自己掛了就算了, 還要連累國人.
山難也是一樣, 明知颱風要來, 豪雨將至, 硬要去爬山?
這類人物不值得同情, 何必浪費國家資源去救助!
璞玉居~浩哥的部落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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