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勞工沒啥保障, 年金/福利等問題爭執了許久.
結果還是沒有滿意的結果.
沒保障, 對勞工自己而言是如此, 對別人呢?
比如蓋房子的, 開車的, 在醫院工作的, 照護病人的, ....
您總見過已然五六十歲, 體衰力弱, 為了生計, 仍得上班者吧;
敬業的咱佩服, 有些卻簡直是"騙錢/搶錢"的.
糖看成鹽, 醋看成酒, 重新煮給顧客或許問題不大, 某些職業可不容一絲小失誤啊.
延退或勞工65歲方得退休一直是咱詬病的政策,
還是那句老話, 退休不在年紀, 而在能勝任否,
保障, 不但是要保障勞工本身, 也要保障相關人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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