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記者林毅璋、楊久瑩/台北報導 (2012/09/24) :


中油天然氣部門累積虧損已達一百一十億元,為免虧損持續擴大,改採新公式計價,取消單月漲幅最高為3%的上限規定,明年一月起全台307萬天然氣用戶,每戶每月增加約42元到63元支出。


中油董事長林聖忠強調,修改天然氣計價公式只是希望真實反映國際天然氣價,因為現行的中油天然氣價格是以日本原油進口報關價格(JCC)作為計算基礎,但因須冷凍壓縮且船運,因此價格高出美國自產的管道天然氣價格甚多。


以我135的智商居然看不懂林董(或自由時報)的說詞, 您看得懂嗎?


看不懂的還有消基會副秘書長徐則鈺,


他表示:「說法前後矛盾,明明是為了補虧損,還硬拗!」
「如果不是為了補虧損,何必改公式?公式隨便修改,卻不說明計算方式及更改的理由,強迫消費者接受,哪有這樣的道理?明明就是中油經營不善,為什麼要逼著消費者幫中油吸收虧損?而且說漲就漲,還一次就要漲到最高點,根本就是想要掏空消費者荷包。」


從台電敝端即知"國營"企業虧損的原因絕不是公式問題, 99%是人謀不臧.


若是公式問題那賺錢時怎麼說? 怎麼每次虧損都要和國際扯上關係?


這種官位看來換誰做都一樣嘛, 不是嗎? 


那為什麼薪水這麼高呢? 仔細想想應該就瞭了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浩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