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敖大師要提告小S, 原因是李大師認為小S不應該說他暗戀大S的婆婆(張蘭).


        在本月6日的電視專訪上, 李大師顯的信心滿滿, 說提告必勝, 理由講白了就是小S"人格侵犯", 所以打起官司來小S必敗無疑, 李大師並說他在狀紙上已點明法官該如何判決了.(他自詡太有訴訟的經驗了)


        李大師認為不管他曾如何批評大S的婆婆(滿臉橫肉,財大氣粗, 沒啥文化), 你小S不可以用"暗戀"這兩個字,


        因為這樣變成他追求不遂, 憤而放話, 這樣的男人太沒品格了, 不行不行.


        李大師並舉例: "你可以說一個小女生膽小如鼠", 但你不能說: "郝柏村膽小如鼠", 因為小女生如果膽小是正常的,  但曾當過四星上將的人你說他膽小如鼠就是毀謗了, 評量基準即在於社會大眾的一般認知. (真厲害, 告一個人還連帶捲入這麼些無關者)


        李敖拿出其歷任的女友和夫人等相片(的確都很美且有書卷氣), 證明他高超的眼光(瘦/高/白/秀/幼), 強調去追張蘭那樣的"貨色"是不可思議的.


        主持人李濤當場質疑李敖用"貨色"兩字似有不妥, 但李大師毫無愧惶之色, 繼續說道: 那她來告我啊! 她的確長那樣啊!


        最後, 李敖說: 50歲時看到美女會立即去追, 60歲時會考慮一下(原因是對方可能有戀父情結, 還算正常), 70歲時會掉頭就走(戀祖父情結就太不正常了). 說完後向李濤笑道: 別問我在馬路上搭訕美女時如何開口, 要知詳情, 下次訪談時再說吧!


        多牛! 這集專訪看得我一愣一愣的, 大師還真和一般人不同啊.
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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