巨星伊莉莎白泰勒今日殞落, 聞訊感傷不已, 她曾伴我們走過多少歡樂歲月, 如今已成追憶.  


然而凋零的不只是熟悉的巨星長輩, 舊社會中的義禮/法治/榮譽也逐漸淡薄矣, 現在幾乎聽不到有誰會說"推己及人"這四個字了, 剩下的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. 看看以下的新聞剪輯:


陳情回覆內容 這六型最糟




聯合 更新日期:2011/03/23 09:45 記者黃福其/新北市報導




市府研考會從爆增案量中,針對各局處答覆內容挑出「不當案例」,分為六大類。



其一是「敷衍處理」型。教育局接獲民眾多次陳情,某社區有未立案補習班,官員詢問警衛後,即回覆民眾「稽查時該址大門緊閉、按鈴無人應門,經詢問為安親班,故移請社會局主政。本案查處結果該局將公告網站,台端可逕行查詢。」



二是「傳統官僚」型。民眾陳情,板橋區某坍塌建物遭流浪漢占用,工務局回覆「本局『已轉知』警察局及社會局,為維護秩序與安全,請該局協助派員查察。」



三是「答非所問」型。新店區民眾向工務局陳情,某社區機車停放電梯及逃生梯前,非常危險;官員回復「新店○○號外牆設置廣告招牌案無許可證案。」



四是「言語恐嚇」型。民眾向工務局檢舉,違規室內裝修工程影響安寧,官員卻回覆「勘查結果未發現,請台端謹慎查明避免影響他人無謂困擾,否則涉及刑事責任,後果自行負責!」



第五類為「八股賣弄」型,例如民眾陳情某國中師生比例及學區調整案,教育局卻回覆貼上一篇說明教育理念的文章。



第六類是「引經據典」型,民眾陳情違規告發案,警局卻引用行政程序法、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、道路安全處罰條例,最後才說「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,致無法查證。」


我看到的並非公務體系的無能, 而是隱藏於繁多陳情事件下變質的人心. 還是那句老話, 只要你壞, 但不壞到殺人放火都沒關係, 比如我愛半夜打太鼓, 吵到鄰居, 若警察來勸, 那我暫時不打就是, 走了我照打啊, 只要沒超過環保局的3分鐘均時噪音標準就ok了, 你能耐我何? 自家車位不停, 拿來種花養寵物, 並將車子停在你家門前, 你罵我開走, 你走我再停回來, 你能耐我何? ("社會秩序維護法"應該硬起來, 執行單位為警察局)


義禮是彼此尊重的基石, 法治避免了人為的操弄, 榮譽則是粹勵奮發與自我約束的原動力, 若這三者蕩然無存時, 一片敷衍/頹廢/擾亂/詭詐/...的景象就自然出現了, 結果是只要我不在乎你的感受, 律法也拿我沒輒! 這年頭似乎做惡人比較好, 因為不違法, 所以也還不一定下地獄呢.
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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