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今天的網路新聞片段,
"一下偷東西,一下又搶東西,高雄柴山獼猴將登山遊客當作提款機,牠們囂張的行為已經到了惡名昭彰的地步。為了阻止獼猴繼續放肆下去,高雄市府組成一支志工隊,到上山規勸遊客不要餵食。「先生,不好意思,那個你的東西,有塑膠袋,拉鍊要拉好。」儘管已完成一個半月的實習,志工的規勸還是略顯羞澀。"
無耐的志工,可惡又可愛的獼猴!! 於是我想到了類似的問題: 野狗.
野狗,也就是流浪狗,比之於彌猴,當屬無辜,但為害尤烈: 傳染病,亂咬亂吠,隨處拉屎,竄出時嚇壞開(騎)車人,一群野狗瘋起來更會衝向婦孺或老人,...,萬一發生意外,請問由誰負責?這問題難到不該解決嗎?
愛狗人士說以結紮取代撲殺,想過沒,你結紮,他(她)棄養,問題解決了嗎?恐怕是變相的鼓勵棄養,同時肥了獸醫,且結紮的錢是你愛狗人士出嗎?
要解決野狗(或其它棄養)的問題,同時又不捕殺它們,最好的方法除了重罰棄養者外(查戶口也查狗口,相關經費自然由狗主負擔),看來也只能把它們當成獼猴了,訂下法律,一概不準餵食,讓他們和獼猴一樣自生自滅,如此雙管齊下,棄養者或許因此心存警惕,心存哀憐,不再隨興養之棄之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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